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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物资部:2025下半年配网物资区域联合采购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5-10-16 来源:配网观点

各省公司,国网物资公司:

根据2025年配网物资区域联合采购工作安排,结合上半年实施情况,国网物资部拟组织开展下半年区域联合采购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采购实施单位分工

按照采购实施单位品类轮换原则(下半年同一品类的联采实施单位与上半年不重合),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下半年区域联采每个区域拟安排3家采购实施单位。因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采购规模较小,安排3家省公司负责全网的采购。各品类具体采购实施单位分工见表1。

各品类区域联合采购实施单位名单

注:标“*”单位为品类牵头单位,主要职责是配合总部统一各品类采购规则相关工作要求的宣贯,协助统筹该品类在各区域实施计划安排,按品类开展采购结果统计分析。

二、主要规则调整情况

01

标包划分原则

按省公司维度设置分标,每个分标限授1个标包,不同省公司间不限授。在总部指导下,标包的大小和数量由各省公司按照《二级采购物资类集中采购策略指导手册(2025版)》(以下简称“采购策略指导手册”)的原则确定。

02

优化价格策略

1.基准价浮动系数。所有品类的基准价浮动系数C值的抽取范围,设置为[-1.5%,0]、级差0.25%,C值按省公司分别抽取。

2.价格公式扣分系数。10kV变压器、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价格公式扣分系数n1=1.5(投标人报价高于基准价)、n2=0.3(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0.1。其余品类价格公式扣分系数n1=1.8(投标人报价高于基准价)、n2(投标报价低于基准价)=0.1。

3.不平衡报价否决条款。招标文件中设置“同一分标下的相同规格物资(“物料编码+固化ID”)所报单价应在偏差限制内,否则将被否决”条款。具体偏差限值由各省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03

评审细则客观量化比例

商务评审细则提高至95%(只保留1个主观评审项),技术评审细则提高至96-97%(只保留1个主观评审项)。具体评审细则另行下发。

04

架空绝缘导线采用“物料组”方式报价

架空绝缘导线物料本次采用“物料组”方式报价,选取典型物料作为基准物料,明确基准物料与其他物料的价格折算系数,投标人只针对基准物料进行报价。

05

绩效评价应用规则

对于有档有分的绩效评价,供应商的运行绩效分“A、B的按运行绩效评价得分0.2,C、D的按运行绩效评价得分0.05的系数计算”。对于有档无分的绩效评价,由该省公司明确对应档级分值,供应商运行绩效分按运行绩效评价得分*对应档级系数计算。

06

专家抽取范围

技术、商务专家从全网范围内随机抽取;专家组长由全网随机抽取确定,同时回避采购实施单位

三、采购时间安排

为避免同品类供应商同一时间扎堆投标,同时考虑ECP承载能力,开评标时间统筹安排在3周内进行,各省公司具体开标时间由总部统筹确定。

采购批次时间安排表

注:11月10-14日有国网特高压第六次设备、服务、营销项目第三次开评标,考虑平台承载能力,该期间不安排配网联合采购批次。

四、具体工作安排

01

联合采购工作启动

国网物资部下发区域联合采购工作安排并召开启动会,宣贯各品类的联合采购实施单位分工及职责,明确工作要求、标准和时间进度安排。。

02

统一技术规范标准

各省公司严格按照总部发布的技术规范固化ID申报采购计划,如对温度、海拔、污秽等级、地面水平加速度等使用环境参数提出偏差,直接在商务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以修正表方式列明。如现有固化技术规范仍不满足的工程需要的,省公司物资部须提报总部物资部技术处审定,未经总部物资部技术处审定通过的,不纳入本次联合采购。

03

实施准备

1.各品类采购实施单位编制联合采购工作方案,包括分包情况、工作流程、时间安排,并报总部物资部。

2.关于配网物资区域联合采购代理合作协议签署事项,上半年已完成签订的代理机构无需再次签订。对于10kV及以下电缆附件,由于实施跨区采购,华北区域与东北区域,华中、川渝区域与西北、西藏区域相关省公司代理机构间,须补充签订配网物资区域联合采购代理合作协议,签订时间应在计划审查结束之前完成。

04

计划申报

1.国网物资公司在总部ERP系统创建区域联合采购批次,并下发该批次至各采购实施单位。

2.各单位在区域联合采购批次下提报采购计划,采购计划提报前需经本单位审查后上传至总部ERP系统。

3.采购实施单位在总部ERP系统对所有区域联合采购批次采购计划进行复审。

05

招标文件编制及审查

1.在招标文件审查会前,成员单位须向采购实施单位提供经总部物资部技术处审定同意的非技术规范固化ID清单及佐证材料。

2.采购实施单位审查汇报会应邀请本区域联合采购成员单位代表参加,同步审查本区域联合采购成员单位标包划分情况 。

06

开评标

1.评标委员会主任由采购实施单位物资管理部门选派,各区域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派1-2名招标人代表。

2.评标监督人员由采购实施单位在联合区域外的监督专家库中抽取产生。

3.成员单位将本单位已发布的不良行为处理数据和公示后的绩效评价数据,以及已纳入不良行为处理程序的供应商信息及佐证材料提交采购实施单位。

4.本次区域联合采购总部发布的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 ,应用于所有区域联合采购的全量标包进行否决及扣分处理;各省公司发布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仅应用于本省标包按品类否决及扣分处理。

5.本次区域联合采购技术评审细则中,总部《供应商产品抽检质量问题累计积分的公告》中扣分处理以及存在历史扣分处理的情况适用于所有省公司采购标包;省公司《供应商产品抽检质量问题累计积分的公告》中扣分处理以及存在历史扣分处理的情况仅适用于本省的标包。

6.开标阶段招标代理机构应组织商务专家在监察人员监督下,登录“开标查”工具批量查询或信用中国网站逐一查询,对全部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进行排查,根据招标文件约定进行否决处理。

7.采购实施单位代理机构对客观评审要素所使用的数据以及分数转换情况进行复核。

8.招标人代表在代理机构复核基础上,再次对本单位的不良行为处理及绩效评价数据应用情况进行复核,并对主观项评审合理性进行复核。

07

其他说明

定标和其它要求按照上半年区域联合采购方案执行。

五、联合采购穿透式督导

为强化区域联合采购全过程管控,增强风险防控能力,确保采购依法合规、高效有序,国网物资部将组建督导组对各区域的采购工作进行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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